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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行政赔偿程序吗?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赔偿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主体
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
赔偿原则
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行政违法
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
造成损害
行政赔偿因行政主体违法行政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引起。
首先,违法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行政行为只有在侵犯了相对人合法权益即属于行政侵权行为时,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如果侵犯的不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则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如果没有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利于相对人的违法减免税,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如果剥夺的是相对人的非法利益,也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其次,行政侵权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违法行政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如不举行听证但未影响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或者该行政损害不是由该行政行为造成,如由于相对人本人过错造成,则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最后,行政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行政主体由国家设立,其职能属国家职能,行政权也属国家权力,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实施的职务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本质上是一种国家活动,因此,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是由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但正如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行政职权一样,行政主体也是国家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代表即赔偿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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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信用卡产业是在改革开放的产物,然而信用卡是有法律效应的,那么你对信用卡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信用卡法律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八、免年费的信用卡,要求刷满次数或持特定卡种
卡种的不同,信用卡年费也不同。不过一般情况,根据银行规定,只需刷卡消费次数或金额达到要求,就可以减免年费。比如建行信用卡的普通卡系列,是在每个年费周期内,不限金额、地点刷卡三次(含网购、取现)免年费。
还有一些信用卡本身就是免年费的。比如,工行的汽车专项分期卡、公务卡、小康生活消费分期卡等。而浦发银行则从2015年开始,实行所有信用卡均免年费的优惠。此外,一般情况下,未激活卡、过期卡等信用卡也不收年费。
九、因疏忽被扣年费,打给银行客服电话申请补刷减免
一般来讲,所有的银行都是支持这个条款的。如果因为疏忽忘刷卡而被扣年费,可以,应尽早拨打发卡行电话申请补刷申请补刷减免。
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补刷所要求的消费次数,被扣年费也会返还给持卡人或者补刷消费达到免年费要求次数,即可免交年费。当补刷消费或交纳所欠的年费后,应尽快到发卡行申请征信异议处理,处理该笔不良征信记录。
十、信用卡关联卡自动扣款失败,易导致信用卡还款超期
信用卡账户绑定一张非同一家借记卡进行自动关联还款,如果持卡人当期账单超过借记卡发卡行的转出限额,会导致还款失败。就可能出现还款超期,甚至留下信用污点。还有不少持卡族会通过支付宝、拉卡拉等支付系统给银行还款,这些第三方支付系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转账,导致信用卡还款超期。
十一、没有背签的信用卡,境外消费受影响
信用卡背后签名是消费安全的保证,和密码一样重要。与国内不同,在国外刷信用卡消费不需要验证密码,完全凭签名。
因此,如果持卡人没有进行背签,就会影响自身在境外的正常消费。
十二、信用卡签名不能被涂改,否则签名无效
签名不能进行涂改,否则签名无效。若签名签错,应及时向银行申请,重新制作一张卡。
此外,多数银行在办卡时会提示客户最好使用圆珠笔签名,以免造成签名模糊。
十三、每次只还“最低还款”,信用额度会受影响
选择按“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尽管这不会影响到的个人资信,但每个月剩余的透支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几年下来,这笔透支利息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导致不能享受优惠利率,甚至连申请贷款的可能性也很低。
十四、做了关联借记卡没有选择外币自动还款,银行就会自动购汇还款
做了关联的双账户借记卡没有选择外币自动还款,就会自动购汇还款。
很多银行对外币自动还款都默认自动购汇优先,若用卡者在签订协议时未填相关信息,那即便有外汇账户,也不会自动“偿还”信用卡的外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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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是法律智慧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智慧是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升华,那么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法律知识的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享有的合法权利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中: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如宪法关于"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各项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它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
二、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可见,承担保护未成年人责任的有下列机构和人员:
1.国家机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2.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3.学校。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系统教育的主要社会组织,具有依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的职责。
4.社会。这里的社会是指除国家机关、家庭、学校之外的所有机构、组织、团体和单位。
5.全体成年公民。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所有成年公民光荣而艰巨的责任。
三、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四)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四、什么人可以被收养?
《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另外,《收养法》还规定,公民还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并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五、有收入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还要由他的父母赔偿吗 ?
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以他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他属于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他造成的损害应由自己承担,不应由他的父母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或者他的收入不能作为他生活的主要来源,那么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六、溺婴、把婴儿抛于野外,构成什么罪名?
溺杀婴儿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一般指:防卫过当的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因长期受被害人迫害的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预备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杀人中止,溺婴等。
把婴儿抛于野外,不仅是拒绝抚养婴儿的行为,而且将婴儿置于危险的境地。如果婴儿在野外死去,则弃婴人犯间接故意杀人罪;如果婴儿被知情人抱回,则弃婴人为间接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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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吗?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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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手术,又称为医疗美容外科手术,主要有眼皮手术、隆胸手术、隆鼻手术等类型。那么你知道整形手术术前需要注意什么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整形手术的相关法律知识。
隆胸手术
隆胸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填充物可能破裂、渗漏或缩小、感染,填充物周围的结疤组织变硬,乳房变得僵硬、痛痛。形状发生扭曲,填充物位移,乳头变得更加敏感或更加不敏感。切口处出现麻木,填充物或切口处充血,填充物周围出现钙沉淀。
眼皮手术
眼皮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造成视力模糊或叠影,感染,皮下出血,红肿,眼睛发干,粟粒疹,眼睛不能完全闭合,下眼皮垂落,失明。
脸部整容
面部整形可能出现的风险:感染,皮下出血,出现疤痕,耳垂形状变形,神经损伤引起的面部麻木或面部不能随意抽动,脱发,皮肤损伤。
脸部填充
可能出现的风险:感染,感觉脸部绷得太紧,填充物周围出现结疤,填充物出现移动。
吸脂术
吸脂术可能出现的风险:出现“袋状”皮肤,皮肤颜色发生变化,皮肤松弛,皮下出现积液,休克,感染,肺部出现脂肪块,痛痛,对某些器官造成损伤,手术部位出现麻木,心脏出现问题,肾脏出现问题。
鼻部手术
鼻部整形可能出现的风险:感染,血管破裂,红肿块,皮下出血,留下疤痕。
激光去毛
激光去毛可能出现的风险:刺激汗毛重新长出,留下疤痕,使皮肤颜色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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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法律是基础知识考试的常见内容,那么你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湖南法检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解释刑法,因此可以随意对刑法进行限制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是成文法,因此国务院制定的规章也可以成为刑法的渊源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罪与刑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新法一律不能溯及既往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C、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B、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C、外国人甲在国外教唆中国人陈某到中国拐卖儿童,陈某独自来中国拐卖儿童,后甲来中国旅游,中国司法机关对仅仅实施了教唆行为的甲没有刑事管辖权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如果甲不能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D、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A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
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不满16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也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C
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B、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C、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
D、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7、关于罪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甲在某农民家里盗窃,看到柜子里放有一把手枪(农民的儿子是武警),但他不认识该枪的具体型号。他仍然窃得该枪。由于甲不认识枪支的具体型号,所以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B、乙在盗窃时发生认识错误,误把枪支当炸药盗回,乙构成犯罪未遂
C、丙丢失枪支后3天才发现,他立即上报。但是,盗枪者已经用该枪杀死一人。丙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丁受雇替王某杀死李某。由于对李某不熟悉,他误将吴某当做李某杀害。由于丁没有杀死想要杀死的人,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8、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丁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D
A、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9、母亲甲(擅长游泳)带儿子外出游泳,发现自己一直很讨厌的儿子(8岁)被卷入漩涡中,以为自己不救助儿子,法律也不会追究自己,即离开现场,儿子很快死亡,对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由于儿子被卷入漩涡不是甲造成的,甲没有犯罪故意
B、甲有法律认识错误,所以无罪
C、甲存在间接故意
D、甲没有认识错误
10、 甲本想伤害乙,但在黑暗中,甲误将丙当成乙,而对丙使用了暴力,丙当场身受重伤,流血不止。甲发现是丙后,没有对丙进行救治,反而将丙大骂一通后离开现场。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B
A、按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C、以故意伤害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甲没有救治丙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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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由于年龄的限制和生活经验的缺乏,他们不了解防火知识,不懂得安全用火,常常因为好奇和贪玩,致使小火成大灾,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消防方面的知识内容,供大家参考。
1、一般宜单独设置,工矿企业的幼儿园、托儿所应远离生产厂房和仓库,距离危险性大的厂房至少50米以上,距离其他民用建筑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面积不宜过大。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如处于居民建筑中,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卫小时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室内的厨房与其他部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小时的不燃烧墙隔开。活动场所和宿舍,最好布置在地面首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3层,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2层。
2.安全疏散出口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应分别设计有适宜幼儿行走的踏步和扶手,并且也不可少于2个。房间门至外部出口的疏散距离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为预防万一,应制订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计划,平时可结合下课或散会进行适当的演习,以便在遇事故时能有秩序的进行疏散。
3.室内装饰材料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幼儿园的吊顶均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幼儿园还应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
4.配电线路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禁止乱拉乱接电线。荧光灯(包括镇流器)和超过6O瓦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准用纸或其他可燃物这光。另外,幼儿园内的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大于1.3米,灯头距地面一般应大于2米。另外,不准用灯泡和明火为小孩烤衣物,并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5.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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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就是从矿石中提取金属或金属化合物,用各种加工方法将金属制成具有一定性能的金属材料的过程和工艺。那么你对冶金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冶金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炼铁生产
炼铁生产工艺设备复杂、作业种类多、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炼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烟尘、噪声、高温辐射、铁水和熔渣喷溅与爆炸、高炉煤气中毒、高炉煤气燃烧爆炸、煤粉爆炸、机具及车辆伤害、高处作业危险等。根据历年事故数据统计,炼铁生产中的主要事故类别按事故发生的次数排序分别为:灼烫、机具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煤气中毒和各类爆炸等事故。此外,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以及尘肺病、矽肺病和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等职业病也经常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人为因素、管理原因和物质原因三个方面。人为原因中主要是违章作业,其次是误操作和身体疲劳。管理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不懂或不熟悉操作技术,劳动组织不合理;其次是现场缺乏检查指导,安全规程不健全,以及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物质原因中主要是设施(备)工具缺陷,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其次是防护保险装置有缺陷和作业环境条件差。
炼钢生产
炼钢生产中高温作业线长,设备和作业种类多,起重作业和运输作业频繁,主要危险源有:高温辐射、钢水和熔渣喷溅与爆炸、氧枪回火燃烧爆炸、煤气中毒、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具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等。炼钢生产的主要事故类别有:氧气回火、钢水和熔渣喷溅等引起的灼烫和爆炸,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机具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触电和煤气中毒事故。统计表明,炼钢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是:人为的违章作业和误操作,作业环境条件不良,设备有缺陷,操作技术不熟悉,作业现场缺乏督促检查和指导,安全规程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操作技术不熟悉,个体防护措施和用品有缺陷或缺乏等。
轧钢生产
轧钢生产主要由加热、轧制和精整三个主要工序组成,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复杂,作业频繁,作业环境温度高,噪声和烟雾大。主要危险源有:高温加热设备,高温物流,高速运转的机械设备,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有毒有害化学制剂,电气和液压设施,能源、起重运输设备,以及作业、高温、噪声和烟雾影响等。根据冶金行业综合统计,轧钢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在整个冶金行业中较为严重,高于全行业的平均水平,事故的主要类别为: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高处坠落、触电和爆炸等。事故的主要原因依次为:违章操作和误操作,技术设备缺陷和防护装置缺陷,安全技术和操作技术不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缺陷,以及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等。
冶金生产
1.煤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及事故类别和原因
冶金生产中大量产生和使用煤气的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和铁合金煤气。各种煤气的组成成分及所占百分比各不相同,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氢气、甲烷、氮气、二氧化碳等。煤气是冶金生产中主要的危险源之一,其主要危害是腐蚀、毒害、燃烧和爆炸。煤气事故的主要类别有: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燃烧引起的火灾和灼烫事故,爆炸形成的爆炸伤害和破坏事故。冶金生产过程中导致煤气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别是:违章操作或误操作,设备(施)及防护装置的自身缺陷,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现场缺乏检查指导和监护措施,监护装置与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以及事故预防与及救护措施不完善等。
2.氧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事故类别和原因
冶金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氧气。氧气易助燃,几乎与一切可燃物都可进行燃烧,与其他可燃气体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极易发生爆炸,其主要危险是易燃烧和易爆炸。氧气燃烧时通常温度很高,火势很猛,灾害严重,氧气燃烧导致的灼烫和烧伤事故往往烧伤面积大、深度深,难以治愈。氧气爆炸时通常强度很大、很猛烈,冲击性、破坏性和毁灭性极强。冶金生产过程中导致氧气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氧气燃烧或助燃造成的火灾、烧伤事故和氧气爆炸形成的爆炸事故,其伤害和破坏程度都很严重。分析统计表明,冶金生产中引发氧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为的违章操作和误操作,设备设施装置的缺陷,以及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不熟练等。
有色金属
有色金属冶炼生产包括铜、铅、锌、铝和其他稀有金属和贵重金属的冶炼和加工,其生产过程具有设备、工艺复杂,设备设施、工序工种量多面广,交叉作业,频繁作业,危险因素多等特点。主要危险源有:高温,噪声,烟尘危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和其他物质中毒、燃烧及爆炸危险,各种炉窑的运行和操作危险,高处坠落事故等。根据对以往事故的统计分析,有色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作业和不熟悉、不懂安全操作技术,工艺设备缺陷和技术设计缺陷,防护装置失效或缺陷,现场缺乏检查和指导,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以及作业环境条件不良等。
黄金冶炼
黄金冶炼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噪声,烟尘危害,氰化物和汞中毒,易燃易爆气体和其他物质中毒,燃烧及爆炸危险,以及高处坠落事故等。根据对以往事故的统计分析,违章操作或误操作、设备(施)及防护装置自身缺陷,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现场缺乏检查指导,监护措施、监护装置与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以及事故预防与救护措施不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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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于公共卫生事件的关注度日益增加,那么你对公共卫生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卫生知识试卷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配伍选择题
A、阴病治阳
B、阳病治阴
C、阴中求阳
D、阳中求阴
(1)“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体现的治疗原则是( )。
(2)“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体现的治疗原则是( )。
【答案】A 。B。
解析:此题主要考查治疗原则的确定。“益火之源,以消阴翳“治疗的是阳气亏虚所致的虚寒证,即补阳,亦称“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治疗的是阴液亏虚的虚热证,即滋阴。
2、配伍选择题
A、三棱
B、密陀僧
C、牵牛子
D、赤石脂
E、犀角
(1)肉桂畏( )。
(2)芒硝畏( )。
【答案】D A。
解析:此题主要考察中药配伍禁忌。“十九畏”配伍禁忌:硫黄畏朴硝(包括芒硝、玄明粉),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包括巴豆霜)畏牵牛子(包括黑丑、白丑),丁香(包括母丁香)畏郁金,川乌(包括附子)、草乌畏犀角,芒硝(包括玄明粉)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3、最有助于诊断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二尖瓣狭窄的体征是( )。
A、Graham-Steell杂音
B、面颊部呈紫红色
C、心浊音界呈梨形
D、第二心音亢进
E、心尖部舒张期隆隆样杂音
【答案】E。
解析:心尖部舒张期隆隆样杂音是二尖瓣狭窄的特征性体征,Graham-Steell杂音是二狭合并右心室扩大的表现。
4、可致纵隔扑动的疾病是( )。
A、闭合性气胸
B、开放性气胸
C、张力性气胸
D、血气胸
E、脓胸
【答案】B。
解析:开放性气胸时气体可通过伤口自行出入,吸气时,健侧胸膜腔负压升高,与伤侧压力差增大,纵隔向健侧进一步移位;呼气时,两侧胸膜腔压力差减少,纵隔移回伤侧,这种反常运动称为纵隔扑动。
5、下列是心绞痛发作时疼痛的典型部位是( )。
A、左臂内侧
B、下颌
C、心前区
D、左肩部
E、胸骨后
【答案】E。
解析:心绞痛的特点为阵发性的前胸压榨性疼痛或憋闷感觉,主要位于胸骨后部中上段,可放射至心前区和左上肢尺侧,常发生于劳力负荷增加时,持续数分钟,休息或用硝酸酯制剂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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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目的是在于通过某些手段区别不同考生在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不同,便于甄选人才。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违法,有以下权利:()。
A、可以不执行处罚的决定 B、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C、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D、可以依法提出赔偿的要求
2、个体工商户张某因不服区工商局对其5000元的处罚而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没收张某的工商营业执照,张某若想提起行政诉讼,应以哪个单位为被告?()
A、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 B、区工行局
C、区人民政府 D、市工商局
3、下列成语典故与项羽有关的是()。
A、隔岸观火 B、暗度陈仓 C、背水一战 D、破釜沉舟
4、冒充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A、教师、医生 B、宗教人士
C、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D、军警人员
5、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制裁,是追究行政责任的形式之一。()
A、正确 B、错误
6、清代以方苞,刘大櫆,姚鼐为代表的一批文学家称为桐城派,其文章特点在于简洁。()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C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根据规定,认为行政处罚违法的,当事人可以陈述、申辩,可以提起诉讼或复议,还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但是当事人不能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2、【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题中,市工商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没收张某的工商营业执照,该行为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为。因此,被告是市工商局。故本题答案为D。
3、【答案】D。解析:隔岸观火指站在对岸看火。比喻对别人的危难不加救助,而采取观望的态度。有时也表示不是身临其境,对情况了解不深。用计战例包括“孙膑救韩缓”、“西晋灭吴”、“挑拨篡权”、“火烧赤壁”。暗度陈仓指刘邦将从汉中出兵,故意明修栈道,迷惑对方,暗中绕道奔袭陈仓,取得胜利。比喻用假象迷惑对方以达到某种目的。破釜沉舟,出于 《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比喻下决心不顾一切地干到底。故本题答案选D。
4、【答案】D。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根据本条第二款可知,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5、【答案】A。解析: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是追究行政责任的形式之一。故本题说法正确。
6、【答案】A。解析:桐城派是清代文坛散文流派,因其早期的重要作家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均系清代安徽桐城人(今桐城文化圈应包括桐城市、枞阳县和安庆市宜秀区等地区),故名。桐城文派理论体系完整,创作特色鲜明,作家众多,作品丰富,播布地域广,绵延时间久,影响深远。桐城派的文章,内容多是宣传儒家思想,尤其是程朱理学;语言则力求简明达意,条理清晰,“清真雅正”。他们的许多散文都体现了这一特点。故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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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因范围广泛,内容庞杂,一直是准备考进事业单位的考生所烦恼的科目,多进行试题练习能帮助得到你,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邓小平强调:“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干不出新的事业。”从哲学的角度讲,这主要说明了()。
A、善用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用创新的理念对待新事物
B、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准确判断、敢作敢为
C、善用联系的观点,发现发展的新态势、新思维
D、运用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看待“闯”与“冒”的精神
2、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3、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是一脉相承的科学思想体系,这是因为他们都()。(多选题)
A、面对相同的历史任务
B、是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C、是同中国革命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D、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其作用表现在()。(多选题)
A、对生产经营者形成外在压力
B、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C、为生产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D、促进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
5、报告的写作应当做到()。(多选题)
A、一文一事 B、陈述事实要清楚扼要
C、表达观点要精练清晰 D、语言要简洁朴素
6、关于中东地区的不正确叙述是()。(多选题)
A、居民都是阿拉伯人,信奉伊斯兰教
B、地形以高原为主,有广阔的沙漠
C、石油资源丰富,气候炎热多雨
D、石油输出都经苏伊士运河运往西欧、北美、和日本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邓小平强调的“闯”的精神和“冒”的精神,指的就是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不要畏手畏脚,要敢于冒险,敢于尝试,敢作敢为,在哲学上就是强调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故本题答案为B。
2、【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答案】BD。解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都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历史进程的认识成果。从本质上来看,它们是一脉相承的,是统一的科学体系。,在基本立场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原则立场,就是集中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二,在基本观点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但它们创立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于不同的时代,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尽相同,因此A项错误。马列主义不是同中国革命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故C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D。
4、【答案】AB。解析: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特征。竞争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充分的市场竞争有以下作用:(1)充分的市场竞争可以保证价格变化的灵敏性,使供求关系尽快得到调整,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2)竞争会对生产经营者形成外在压力,促使他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和生产设备,以使自己不至于被淘汰。当然,竞争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盲目的竞争可能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竞争会导致垄断等。这就必然要求对其进行宏观调控,需要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为生产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故本题答案选AB。
5、【答案】BCD。解析:一文一事是请示的特点,故不选A。其他三项都是报告的特点,故本题答案为BCD。
6、【答案】ACD。解析:此题主要考察关于中东地区的一些基本常识。中东地区居民大都属于阿拉伯人,信仰伊斯兰教,但是不是全部,其中,除以色列和塞浦路斯外,都是伊斯兰,而在这些中东伊斯兰中,土耳其、伊朗和阿富汗为非阿拉伯,所以A错误;地形以高原为主,有广阔的沙漠,所以B说法正确;石油资源丰富,但是气候是炎热干燥,不是多雨,所以C说法错误;石油输出可以经过苏伊士运河,也可以通过非洲好旺角到达西欧,所以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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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公务员考试的科目之一,那么你对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由( )决定。
A、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上级机关 B、原接收公文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
C、原制发公文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D、原保密公文所涉及机关的负责人
2、下列原始居民依生活年代排序正确的是( )。
①山顶洞人 ②北京人 ③大汶口人 ④元谋人
A、①②③④ B、②④①③ C、③④②① D、④②①③
3、一位科学家的墓碑上篆刻着这样的铭文:“他以神一般的力量,……个说明了行星运动和图像。”这位科学家是( )。
A、伽利略 B、牛顿 C、爱因斯坦 D、普朗克
4、对正进行的( )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多选)
A、杀人 B、强奸 C、盗窃 D、绑架
5、公务员之间有以下( )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多选)
A、小王和小李为夫妻关系
B、老陈和小陈为父子关系
C、小孙和大孙为兄弟关系
D、小周和小吴为大学室友
6、属于职业道德的特殊规范是( )。(多选)
A、遵纪守法、文明安全 B、人道主义、救死扶伤
C、准班正点、尊客爱货 D、关爱学生、有教无类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2012年7月正式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第七章公文管理,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第三十条,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A选项相符合,因此,本题答案选A。
2、【答案】D。解析:山顶洞人,生活在距今约1、8万年前;一般认为,北京人约生活在距今50万年前;大汶口人生活在距今约6300—4500年前;元谋人生活在距今170万年前左右,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的古人类。因此,正确排序应是④②①③,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B。解析:牛顿提出了力学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用科学说明了行星的运动和图像,打破了____之前所宣扬的“神的力量”。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ABD。解析: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ABD。
5、【答案】ABC。解析: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故本题答案为ABC。
6、【答案】BCD。解析:遵纪守法、文明安全,是职业道德的一般规范,是所有行业都应该遵循的规范,而题干要求的是属于职业道德的特殊规范,A项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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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较广,复习内容较多,因此往往是需要进行招考考试的考生所头疼的科目,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招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现代新婚之夜常用“春宵一刻值千金”,古代本意指珍惜时光。()
A、正确 B、错误
2、传统政府和电子政府的区别在于电子政府的虚拟性。()
A、正确 B、错误
3、顺德、南海、东莞和汕头一起称为“广东四小虎”。()
A、正确 B、错误
4、穗城是顺德的别称。()
A、正确 B、错误
5、印度一位教授曾对一棵树算了两笔不同的账:一棵正常生长的50年的树,按市场上的木材价格计算,最多值300多美元;但从它产生的氧气、减少大气污染、涵养水源、可以为鸟类与其他动物提供栖息环境的生态效益看,则值20万美元。这种算账方法强调了()。
A、事物存在的客观性 B、人类认识的主观性
C、事物联系的多样性 D、事物运动的规律性
6、公共产品(此处指纯公共产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是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减少别人对它进行同样消费的物品与劳务、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的核心特征是()。
A、无偿性 B、强制性 C、排他性 D、非排他性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古意指春天迷人的夜晚。出自苏轼的《春宵》。
2、【答案】A。解析:电子政府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就在于它所具有的虚拟性,也就是说,与传统的实体政府相比,电子政府在传统的实体政府之外,又存在着一个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对社会和公众不断提供各种在线服务的虚拟政府。
3、【答案】B。解析:广东四小虎指1980年代广东珠三角崛起的四座经济发展迅猛的中小城市——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和佛山市南海区,当时是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象征。故本题说法错误。
4、【答案】B。解析:穗城是广州市的别称。或简称穗。传说五个神仙骑着羊下凡间,把麦穗给了广州的农民,因为当时广州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这些麦穗使农民们走出了饥饿的威胁。广州越秀公园的五羊雕像中,最上面的羊是叼着麦穗的。因此广州又叫穗城。故本题说法错误。
5、【答案】C。解析:这位印度教授看到了树对大气、水源、鸟类与其他动物的作用,是强调了事物联系的多样性。故本题答案选C。
6、【答案】D。解析:公共产品(此处指纯公共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严格地讲,它是在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是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减少别人对它进行同样消费的物品与劳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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